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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应包括什么主要条款

发布者:郑春梅律师|时间:2022年06月06日|分类:合同纠纷 |365人看过

一、房屋买卖合同应包括什么主要条款


1、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2)标的;


(3)数量;


(4)质量;


(5)价款或者报酬;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7)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


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二、购房合同补充协议有哪些


1、公共维修基金过户:


一般情况下,买卖双方房屋成交价格中都包含了公共维修基金款项。


2、一房二卖的特别处理:


一处房产签多家买卖合同是卖方最恶劣的违约行为,它可能导致买方钱房两空。


3、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


预告登记是法律规定的一个新制度,它是指在不动产交易过程中,为防止合同生效后办理权属转移登记手续前,不动产权利人另行处分该不动产,双方按合同约定将不动产转移事项向登记机构进行预先登记,确保受让方在条件成熟时进行正式产权登记。


4、各种法律文件之间的冲突解决办法:


买卖二手房需要签署的法律文件很多,仅合同而言,就有定金合同、居间合同、买卖合同、补充协议等。各份合同的内容有时会出现互不一致甚至相冲突的情况,这就需要明确定金合同、居间合同如与买卖合同发生冲突,以买卖合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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