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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发出合同是要约吗

发布者:郑春梅律师|时间:2022年06月06日|分类:合同纠纷 |174人看过

一、民法典中发出合同是要约吗


1、发出的合同需要内容具体,同时表示希望与对方订立合同,才属于要约。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二、要约什么时候生效


1、根据民法典规定,以对话方式作出的要约,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要约,到达相对人时生效。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四条 要约生效的时间适用本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


第一百三十七条 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


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相对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时生效;未指定特定系统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数据电文进入其系统时生效。当事人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的生效时间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要约的形式多种多样,可以口头也可以书面,发出的合同如果想构成要约,需要具有明确的内容,且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约束,合同要约到达相对人时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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