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春梅律师

  • 执业资质:1110120**********

  • 执业机构:北京市威诺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公司法股权激励合同纠纷法律顾问股权纠纷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个人借款是否需要约定借款用途

发布者:郑春梅律师|时间:2022年06月06日|分类:债权债务 |237人看过

一、个人借款是否需要约定借款用途


1、个人借款,需要约定借款用途。借款合同中的内容应包括,双方的基本身份信息;借款的种类、币种;借款的用途;借款的数额、利率、期限;以及还款方式、地点等重要的条款。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二、个人借款是否需要约定用途


1、我国合同法相关条款中规定,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也就是说,借款用途是借款合同的基本条款之一,但不是必备条款。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2、借款合同中约定借款用途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作用:


(1)出借人可以监督借款人使用借款情况,发现借款人擅自改变借款用途的,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这对保证借款资金安全具有重要的意义。


(2)借款人如果虚构借款用途或者隐瞒借款用途而骗取借款的,有可能涉嫌诈骗犯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也就是说,出借人最好与借款人约定借款用途,以保证借款资金安全。同时在必要时候,可以追究恶意借款人刑事责任。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