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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的遗产一定是夫妻共同财产?

作者:曹金祥律师时间:2023年07月31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02次举报

继承的遗产一定是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立遗嘱,在被继承人去世后,就按照法定继承来继承遗产,而在婚姻存续期间通过继承所得的财产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继承的遗产一定是夫妻共同财产?

在很多人的观念里认为,如果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立遗嘱,在被继承人去世后,就按照法定继承来继承遗产,而在婚姻存续期间通过继承所得的财产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于是,有些人即便是夫妻感情破裂也拖着不离婚,目的就是为了等被继承人去世,其配偶继承遗产后,将配偶继承取得的遗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这种做法貌似“合乎道理”。如果贸然离婚了,遗产还没有继承,则相当于白白损失了这部分财产。无论何时离婚,无论是否有发生继承,都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继承人未办理继承,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被继承人已经去世,但继承人迟迟不愿意办理继承,在遗产没有实际分割前,仍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也就是说,如果被继承人去世后,继承人迟迟没有去办理继承手续,那在法律上就处于继承人共有的状态,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继承的财产,未必就是夫妻共同财产

按照我国现行的《民法典》的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通过继承所得的财产,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还有两种例外的情形:

情形一: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指定配偶一方继承,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被继承人生前有遗嘱并且指定由配偶一方继承,则即便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遗产,也是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情形二:被继承人在继承人结婚登记之前去世,但继承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才通过继承分割的遗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被继承人去世是发生在继承人夫妻结婚登记之前,那么继承人获得遗产份额是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就已经存在,属于其婚前财产,至于遗产是在双方婚后才继承,并不影响其继承的遗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的性质,因为婚前个人财产并不因时间、财产性质的改变而改变。

3、继承人放弃继承遗产,则放弃的遗产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实践中,经常碰见继承人放弃继承遗产,然后再让其兄弟姐妹再以赠与的形式给回自己名下的情形,这样的操作,遗产就变成了其个人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这种方法也是可以的,就是存在一定风险,因为你并不能保证,兄弟姐妹不会拿到遗产后拒绝赠予给你。


曹金祥律师简介:曹金祥律师1971年10月出生,毕业于河北大学法学系,学士学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号:113092...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河北-沧州
  • 执业单位:河北浮阳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130920********74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