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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连宇律师
执业资质:1110119**********
执业机构:北京高连宇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继承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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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高连宇律师|时间:2018年11月20日|分类:婚姻家庭 |4196人看过
咨询:老人同居一年,同居前口头协议男方需每月给与女方500元生活费。期间男方给女方买衣服和鞋,还有替女方还了1000元债务,同居关系解除后男方要求女方全部返回!请用合理吗?
解答:同居期间男方为女方花的钱是自愿的,可以视为对女方的赠予,因此无需返还,但是代为偿还的债务,您可以要求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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