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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连宇律师
执业资质:1110119**********
执业机构:北京高连宇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继承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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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高连宇律师|时间:2018年11月19日|分类:婚姻家庭 |935人看过
咨询:我处了个男朋友,和他在一起宫外孕两次,以后都不会怀孕了,我才22岁,和他在一起人身自由都没有,就分手了,他是不是应该补偿我什么?
解答:您好,一般来说男女之间怀孕都是自愿的,一方不能以此为由要求另一方承担补偿,而且你们只是男女朋友关系,并不受法律保护,故您要求对方补偿的理由没有法律依据,无法得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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