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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继承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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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起诉要求返还礼金,是否应当应诉?

发布者:高连宇律师|时间:2018年11月15日|分类:婚姻家庭 |391人看过

      咨询:你好,我想问一下如果没有结婚证,女方为男方生了一个孩子,后不愿意和男方一起生活,现在男方去告了女方要求拿回所有的礼金,女方是否要积极应诉?


      解答:根据规定,结合实践,具体总结以下几种不应当予以返还的情形:

(1)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

(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

(3)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

(4)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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