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我与我的妻子有结婚有办酒席但是没到年龄没有拿结婚证!现在有矛盾他要离开!我男方需要其女方退回彩礼钱4万!在法律上可以支持退回吗?现在有了孩子!刚出生28天请问这个孩子应该怎么解决?
解答: 您好,根据您说的情况,您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彩礼。我国法律规定,如果属于下列情形,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也就是说,你们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是可以要求女方退还彩礼的。建议你们自己协商关于退还礼金的事宜,若是无法协商的,也可以向法院起诉。不过毕竟女方已经和您生育了小孩,法官到时候也会酌情考虑退还彩礼的数额,有可能没办法全部退还。 关于小孩的抚养权问题,一般情况下,小孩的抚养权归属也是你们之间自己可以协商的。但如果双方都要小孩的抚养权,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两周岁以内的小孩,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只有在一些特殊情况下,男方争取小孩的抚养权才会比较有利。无法协商成功的,也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法院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