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连宇律师

  • 执业资质:1110119**********

  • 执业机构:北京高连宇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继承离婚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没有领证、没有孩子、没有房产,如何离婚?

发布者:高连宇律师|时间:2018年11月01日|分类:婚姻家庭 |403人看过

      咨询:结婚一年不到,没有结婚证没有孩子,房产财产什么都没有我的,就结婚时给我买了一万多首饰,请问离婚协议怎么写?


      解答:您好,根据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5条的规定,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因此,如与对方对同居期间的财产分配达成协议,建议签订书面协议确认。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