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我们是非法同居,彩礼是六万六,花掉四万给男方装修房子了,小孩满月酒,男方收礼一万五,女方收礼一万,小孩两个月了,现在公公非让我们离婚,让我把小孩养到二十岁再给他,还问我要二十万,现在我不想要小孩,是否要归还彩礼了?
解答:您好,您的这种情况按照婚姻法的相关法律解释是不需要返还彩礼的。首先该彩礼已经用于共同生活,且您在同居期间已经为您恋人孕育了一个孩子,现在是您未来公公想要您离开您恋人,您不存在过错,是不需要返还彩礼的。您与您恋人可就孩子的抚养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由法院判决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同时也可以约定相应抚养费,直至孩子十八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