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连宇律师

  • 执业资质:1110119**********

  • 执业机构:北京高连宇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继承离婚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二爸去世,请问继承的财产应该怎么分配?

发布者:高连宇律师|时间:2018年10月24日|分类:婚姻家庭 |649人看过

      咨询:我的亲生幺爸被车当场撞死,他死前只有我父亲一个亲生哥哥,但是她还有三个继女,这三个继女都是我们幺妈的,当时与我们幺妈结婚的时候最小的一个都满18岁了,但是我幺爸幺妈他们两个跟幺女是在一起生活的,我幺妈是去年去死的,但我幺爸的户口没跟她的幺女在一起,是独立的一个户口本,请问律师,这几个继女能否享受我幺爸的赔偿金?如果有,大概能占多少比例?


      解答:您好,根据我国《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与继父母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对继父母的遗产享有继承权,因为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形成了法律上的拟制血亲关系,继子女也就能像婚生子女一样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成为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在法律上的扶养关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继父母对未成年的继子女履行了抚养义务:

   (1)继子女受继父母经济上的供养;

   (2)继子女受继父母生活上的抚养、教育。

   2.继父母对已经成年但系限制行为能力或无行为能力的继子女履行了抚养义务。   3.继子女对继父母履行了赡养义务:

   (1)继子女在经济上供养继父母;

  (2)继子女在生活上扶助继父母; 若继子女其生父或生母再婚时,继子女已经长大成人,分居另过,或其生父、生母再婚后,继子女未与继父或继母共同生活,而由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抚养教育成人,继子女对继父或继母也未尽过赡养扶助义务的,则不能视为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形成了扶养关系,继子女也就不能继承继父母的遗产。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