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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继承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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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是否有效的条件?

发布者:高连宇律师|时间:2018年10月24日|分类:婚姻家庭 |490人看过

      咨询:请问老人立了这样一份遗嘱是否有效,遗嘱为打印遗嘱,立遗嘱人只有签名和手印,没有第二个人的签名。想知道这份遗嘱是否为有效遗嘱。


      解答:您好,请问该为老人是在什么情况下打印的遗嘱?若遗嘱为其亲自打印,应属于自书遗嘱,根据《继承法》第17条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字。因此,只要打印的遗嘱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遗嘱人签字、注明年、月、日,则遗嘱有效。遗嘱人意思表示的方式可以是多种多样的,打印只是立遗嘱人实现意思表示的一种方式和途径,电脑打印也是一种书写方式。打印后,亲笔签名是对打印内容的认可,是有效遗嘱。若遗嘱是由他人代为打印的,那么应属于代书遗嘱,应另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签字,遗嘱才为有效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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