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请问我有个亲戚得癌症晚期,他老婆照顾他几个月后马上要不行了。她还有个四岁的女儿现在送到老家安置。他们存款有15万左右,还有套没签收。但交过首付的房子首付交了20万。现在他想把遗产分给他单亲的母亲和为结婚的四弟。他两个哥哥在他病的时候没来照顾他。他母亲也不知道他得了病。现在请问他老婆按法律规定大概能分多少钱
解答:您好,夫妻一方死亡的,应先分割财产后再行继承。那么也就是说您亲戚的遗产只有7.5万存款和10万对应的房子部分产权。他想要将遗产分配给他人,如果没有立相应的合法遗嘱并公证,只是口头分配,就没有法律上的遗嘱效力。那么按照法律规定,此时应当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来继承,即作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平均分配他的遗产,那么您亲戚的母亲、妻子以及女儿可以平均分得他的遗产。
而您亲戚的兄弟只是第二顺位的继承人,只有在第一顺序人不存在的时候,才可以继承他的财产。所以若是在有合法有效的遗嘱情况下,您亲戚可以将自己财产自由分配给任意人,没有分配的剩余部分再由您亲戚的母亲、妻子和女人平分,若是没有遗嘱,只是口头说明,那么您亲戚的遗产就由其母亲、妻子和女儿平均分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