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连宇律师

  • 执业资质:1110119**********

  • 执业机构:北京高连宇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继承离婚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未立有遗嘱,子女能否继承全部遗产?

发布者:高连宇律师|时间:2018年10月10日|分类:婚姻家庭 |500人看过

      咨询:父亲因病去世后留下了一套房产和100万存款。母亲因长期精神问题生活不能自理,没有工作能力且不能区分是非。请问子女能否继承父亲的全部财产?


      解答:您好,您父亲去世后留下的房产和100万存款,应当先进行夫妻财产的分割,原则上夫妻一人一半,夫妻财产不因为母亲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而不能分割属于她的财产,您母亲原则上可以获得房产的一半产权和50万的存款,剩余的房产一半产权和50万存款才是您父亲的遗产。

因为没有遗嘱,所以就按照法定继承,您母亲和子女都属于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应当平均分配。所以子女不可以因为母亲有精神问题而继承全部父亲的遗产。您母亲有精神问题的,按照法律规定,成年子女可以作为她的监护人,代为保管她的财产。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