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婆婆公公都不在了,姐妹一共六个,房子现在是我们住着,其它子女想把房子卖了,我们没房子户口也在这,这房子能卖了吗?北京的房子。
解答:
您好,首先,您的公公婆婆过世后,如果对房产没有特殊安排的,由他们的子女共同继承,即您丈夫的兄弟姐妹继承。原则上,各继承人所享有的财产份额是一样的,均分。但是如果您们有证据证明其中一人或者几人米有尽到赡养义务的,可以要求少分甚至部分。
其次,虽然现在您丈夫与他的兄妹们共同享有房子的所有权,但是如果要转让的,还需要把房子过户到他们共同的名下,否则不能出卖。
最后,您们在出卖房屋后,买受人有权要求您们把户口从房子上迁移出去,您们也有义务移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