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爷爷奶奶都过世,有五个子女,爷爷单位03年分房是大儿子(我爸爸)出钱买的,没有出资证明!从03年起我爸爸和爷爷奶奶在这栋房子里同住赡养老人直至2013年爷奶相继去世,现在我爸爸植物人,没钱治病,我想把房子卖了,其他亲戚不出面签字或者要分房。我想问如果我家提起诉讼,证明一直是我爸妈赡养老人到去世,其他子女都不管,具体要拿什么样的证明?还有我家想卖这房子,现在其他子女都不同意是不就卖不了?
解答:您好。从您的描述来看,该房屋应该是登记在您爷爷的名下,属于您爷爷的遗产,那么如果您爷爷没有留下遗嘱的话,按照法定该房屋由您爷爷的五个子女共同继承,因为您爸爸常年照顾您爷爷,所以在分配遗产时可以主张多分,但是未经过其他继承人同意的你们是不能擅自出卖该房屋,当然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的除外,如果您要起诉的话,证据是比较简单的,你们旁边邻居的证言,都可以作为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