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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继承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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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登记同居二十年。男方去世的,女方可以取得房屋吗?

发布者:高连宇律师|时间:2018年09月20日|分类:婚姻家庭 |768人看过

      咨询:你好,我没登记同居二十年、他突然离世、名下有,房一直出租,现他女儿要房、他生前留有签字化押关于房子有我份的字据、但我没公证、这房有我的份额吗?有多少?他字据生效吗?这房证等手续一直在我手、谢谢!


      解答:您好,你们没有办理婚姻登记领取结婚证,那么你们不属于夫妻关系,您不享有继承权,该房屋由男方的女儿继承,但是如果他生前与您有协议,约定房屋有您一部分的,那么可以视为他对您的遗赠,您接受后,该房屋是有您一部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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