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连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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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继承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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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叔叔的房产是否有继承权?

发布者:高连宇律师|时间:2018年09月11日|分类:继承 |469人看过

      咨询:你好  我爸爸的兄弟死了  上面有个大哥 现在由大哥的儿子和我爸爸抬  请问他的房子我爸爸有享受权利吗  但是房子之前是大哥并给死者的  说好7500并给死者   死者由于经济问题只付给5000给大哥  所以房产证也是由大哥保管了 不过房产证的名字我不清楚是大哥的名字还是上辈老爷的名字    房子有两间一矮  这种情况我爸爸可以分到房子吗


      解答:您好,死者死亡他的财产由他的继承人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如果死者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时候,您的父亲作为死者的兄弟才有继承权;另外,该房屋房产证名字如果是死者名字,死者为该房屋的所有权人,您的父亲在死者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享有相应的继承权;如果房产证名字不是死者名字,又没有证据证明该房屋为死者所有,房屋的所有权则依据实际情况作出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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