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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去世,男方想把房子过户给小儿子是否可行?

发布者:高连宇律师|时间:2018年09月10日|分类:房产纠纷 |545人看过

      咨询:老俩口女方过世,有三个子女,老爷子想把房子过到小儿子身上,大闺女不同意,这种情况该怎么做小儿子能得到房子。


      解答:您好,该房子如果是婚前财产,或婚后的个人赠与是不列入夫妻共同财产中的。女方是否留有遗嘱并有法律效力? 若未留,则依法定方式继承,遗产范围是半套房子(夫妻一人一半财产,男方所有另半套),除非存在以下丧失继承权不得继承情况: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三个子女与男方是同一继承顺位,平均分配,每个人分配1/4遗产(1/8房产)。若某一方(小儿子)想获取全部产权,男方可以将其所有的产权赠与小儿子,其他继承人可以以折现方式交换产权,从而获得全部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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