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连宇律师

  • 执业资质:1110119**********

  • 执业机构:北京高连宇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继承离婚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同居未婚先孕,如何所得赔偿?

发布者:高连宇律师|时间:2018年09月06日|分类:人身损害 |505人看过

      咨询:我跟男友同居2年了,现在怀孕4个月他把我抛弃了,我怎么样才能得到我应得?


      解答:您好,您的情况是同居未婚先孕,如果男方此时提出分手,那么之后小孩出生,男方也要承当相应的抚养义务,建议与男方协商有关支付有关生育小孩的医药费、抚养费等,如果男方不承担相关义务,您可以起诉处理。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