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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继承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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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是否还可以要求对方支付补偿金,户口不迁出是否影响男方再婚?

发布者:高连宇律师|时间:2018年09月04日|分类:婚姻家庭 |629人看过

    咨询问题:结婚后男方家里拆迁,现在离婚了,家里拆迁补偿款一共是198000多。但是换安置房用去10多万,最后拿到手的差不多6万。我离婚时没有任何财产,协议书上对这块也没有任何说明。因为我本身残疾,生活困难,还要租房,我如果我现在起诉他,要求补偿我过度费,拆迁补偿款,可以吗?还有我现在户籍还在他家,如果我户口不迁出,他好再婚吗?

 

    律师解答:后得到的吗?如果是的话,则对于该笔补偿款是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您没有权去法院起诉要求得到该笔补偿款的。另外,您如果本身残疾,又生活困难,还没有房子住的话,这种情况在诉讼离婚时男方应给予一定的帮助的,分割财产时您应该多分,而且没有住房的话,可以将房子暂时借给你住的。如果您离婚时没有要求,现在可以去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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