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连宇律师

  • 执业资质:1110119**********

  • 执业机构:北京高连宇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继承离婚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受胁迫的一方应在什么时候请求撤销婚姻?

发布者:高连宇律师|时间:2018年09月03日|分类:婚姻家庭 |496人看过

    咨询问题:我向女朋友李某求婚,李某不答应,我就拿李某的家人要挟李某,李某没有办法只好嫁给我,结婚后半年,李某的父母都搬走了,李某想撤销婚姻。请问,李某的请求能得到支持吗?

 

    律师解答:您好,受胁迫的婚姻是可撤销的婚姻。自受胁迫方结婚登记之日起算,即受胁迫方应当在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决定是否申请有关部门撤销其婚姻的效力。因此,本案中,李某被你胁迫而结婚,半年后李某提出撤销婚姻的请求可以得到支持。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是被诈欺结婚,除了其欺诈内容具有无效婚姻情形,可以按照无效婚姻处理外,其他情形不能再作为无效婚姻或可撤销婚姻处理。只能按照离婚处理。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