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问题:我于2011年6月取得美国国籍。中国户籍现已注销。2008年我与廖某登记结婚(此时为中国国籍),2009结由法院判决离婚。2012年9月我和陈某再登记结婚,现想申请陈某去美国,美国方面要求我做离婚公证,请问:公证处会办理我和廖某的离婚公证吗?
律师解答:您好,公证处可以办理婚姻状况的相关事项,离婚属于婚姻状况的一种,因此,公证处能够办理您和廖某的离婚公证,要注意的是您申请办理离婚公证应当提交身份证、离婚证、结婚证以及经办公证员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咨询问题:我于2011年6月取得美国国籍。中国户籍现已注销。2008年我与廖某登记结婚(此时为中国国籍),2009结由法院判决离婚。2012年9月我和陈某再登记结婚,现想申请陈某去美国,美国方面要求我做离婚公证,请问:公证处会办理我和廖某的离婚公证吗?
律师解答:您好,公证处可以办理婚姻状况的相关事项,离婚属于婚姻状况的一种,因此,公证处能够办理您和廖某的离婚公证,要注意的是您申请办理离婚公证应当提交身份证、离婚证、结婚证以及经办公证员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