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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北京高连宇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继承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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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男方要彩礼钱我应该返还吗?

发布者:高连宇律师|时间:2018年08月29日|分类:婚姻家庭 |389人看过

    咨询问题:我们是091月份结婚的,104四月份领的证,现在孩子两周岁了,经常吵架他给我打回了娘家,也不来接我我想离婚就想问一下结婚前男方给的彩礼钱,去了买的车还有干别的用钱一共是六万多吧,还有三万多用返还吗,还有那车是我们的共同财产吗,可以分吗?他没事和我找事,说我有第三者,还打我,我都冤忘死了,现在他人也找不到了,也不知道干什么去了,手机关机,他们有的说他跟别人跑了,这样还能离婚了吗?给两个孩子留给我了,我用什么养他们啊.怎么办

 

    律师解答:您好,购置车的行为认为是为了夫妻共同生活的投入,最终参加到离婚财产分割中来。 另外,一般情况下是不用退还彩礼款的。 但是如果因为给付彩礼造成男方实际家庭生活困难的,可以适当退还一部分,并且首先要刨除购车款项。 可以起诉离婚,找不到被告通过公告送达后法院可以判决。孩子的抚养费对方承担一半,如果你没有能力抚养可以请求法院在离婚时多分割部分财产作为抚养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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