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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北京高连宇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继承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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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尚未离婚,对另一方是否具有照顾义务?

发布者:高连宇律师|时间:2018年08月27日|分类:婚姻家庭 |708人看过

    咨询问题:他还会随时打我妈妈,妈妈想跟他离婚,但是他死活不肯就赖在我们家,这样妈妈还有照顾他的义务吗?还有借给他女儿的2万块钱,当时没有借条,只有我们后面要钱的录音,她也承认的,我们要怎样才能要回呢?谢谢律师。

 

    律师解答:您好,只要夫妻双方没有离婚,一方对另一方就具有照顾义务。至于您所说的借款,您们可以直接要求她女儿偿还,她若不还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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