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连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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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北京高连宇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继承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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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期间,与第三者发生关系,法律会予以制裁吗?

发布者:高连宇律师|时间:2018年08月23日|分类:婚姻家庭 |605人看过

    咨询问题:我想咨询一个事情!一男士已婚女士姓名(甲),此情况下与另一女士发生关系导致另一女士姓名(乙)怀孕、期间乙女士不知其男士已婚!中间用了各种谎言!孩子出生后这位男士于甲办理离婚、但目前仍然于甲有来往!而未办理于乙的婚姻手续、现在想要走法律程序!男士能受到法律的制裁吗?

 

    律师解答:您好,一般来说,这属于个人情感问题,如果不构成重婚的话,法律是无法进行制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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