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连宇律师

  • 执业资质:1110119**********

  • 执业机构:北京高连宇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继承离婚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花的钱离婚后要返还吗?

发布者:高连宇律师|时间:2018年08月22日|分类:婚姻家庭 |662人看过

    咨询问题:我丈夫高位截瘫,我想和他离婚,因为在他残疾之前就对我不好,出轨,暴力,如今他残疾了却照样语言暴力。现在我和他离婚,家里有一个读大学的儿子和一个读小学的女儿,还有一个老人,请问离婚会不会让儿子照顾他??他残疾以后,得到了赔偿有45万,现在只有30万了,我说离婚,他就要我把钱全部还给他,请问我该怎么办?

 

    律师解答:您好,您可以离婚,离婚以后因为他截瘫,生活不能自理,故子女是有义务照顾的,而对于赔偿,是对他个人的赔偿,因此赔偿金都是他的,您无权要求平分,至于以前花掉的那些,那属于夫妻生活所要花费的费用,您无需返还。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