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连宇律师

  • 执业资质:1110119**********

  • 执业机构:北京高连宇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继承离婚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结婚后分的安置房,离婚后,我能不能拿到属于我的那份安置房?我要怎么办?

发布者:高连宇律师|时间:2018年08月17日|分类:婚姻家庭 |609人看过

    咨询问题:一开始老人婆就不喜欢我,今天跟老公吵架老人婆叫老公跟我离婚,我户口已经迁过来了,离婚后我能不能拿到属于我的那份安置房,听说要我户口迁过来满三年才有我的份,我老公威胁我说我什么都没有,我要怎么办?

 

    律师解答:您好,安置房面积是按照户籍登记计算,所以如果有你的户籍,则离婚后你可以获得你应得的那部分。如果在你户口迁来以前,拆迁安置协议已签,已确定了你家的拆迁面积,那么你不能依据户籍获得拆迁的份额。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