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问题:律师您好: 我先生父母在我与我先生婚后为我们买一套房子,赠与我们用于结婚,房产证上写我与我先生两人姓名(由于我先生没有购房资格),买房方式为分期付款,首付与贷款都有我先生父母承担,由于房款以银行转账方式转给我先生,再由我先生付款,若日后俩人离婚,请问我是否能得到份额,房屋是否需要公证或签署赠与协议,谢谢!
律师解答:您好,为了避免纠纷,您可以选择做个房产公证。房屋是男方父母赠与给你们双方的,如果离婚一般是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处理,原则上一般是一人一半,除非有特别说明是赠与其中一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