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网站
高连宇律师
执业资质:1110119**********
执业机构:北京高连宇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继承离婚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发布者:高连宇律师|时间:2018年08月15日|分类:婚姻家庭 |613人看过
咨询问题:您好,我想离婚但是不知道能不能争取到精神损失费,女方出轨了,我撞见了但是没有保留证据,请问我该怎么做
律师解答:您好,我国《婚姻法》规定要求赔偿的情形并不包括出轨,但规定了有配偶者重婚、与他人同居的,无过错方可以在离婚的同时要求赔偿。如果有配偶者出轨甚至与对方有固定居所同居的或者以夫妻名义生活、登记结婚的,此时无过错方可以以配偶重婚或与他人同居为由要求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下一篇
上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