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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北京高连宇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继承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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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后,丈夫要将房屋全部给予妻子,可以吗?

发布者:高连宇律师|时间:2018年08月09日|分类:婚姻家庭 |459人看过

    咨询问题:你好,我想问一下我们结婚.由我老公的父母出资给我们全款购买的婚房,现在由于我老公的出轨,他想把房产更名到我的名下,再去做个公正,假如这样我们离婚后,房产会分配给我一个人吗

 

    律师解答:您好,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因此该房产应认定为男方的个人财产,离婚后是不用平分的,但是如果你们自愿的话就另当别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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