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连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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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北京高连宇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继承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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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一方拒绝对方探视,怎么办?

发布者:高连宇律师|时间:2018年07月24日|分类:婚姻家庭 |531人看过

    咨询问题:你好!我们协议离婚,未经过判决。现在不让我看孩子,我该怎么办?

 

    律师解答:您好,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现在对方不让您探望孩子,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要求探视权或者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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