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网站
高连宇律师
执业资质:1110119**********
执业机构:北京高连宇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继承离婚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发布者:高连宇律师|时间:2018年07月23日|分类:婚姻家庭 |378人看过
咨询问题:我和丈夫要离婚,有一套住房是他们家在我们结婚前全款买的,我儿子现在1周9个月,如果由我来扶养儿子,我儿子是否可以分一部分的房产,用现金一次性给我儿子可以吗
律师解答:您好,该房屋是婚前买的,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你们离婚时是不会进行分割的,而对于孩子,男方只需要支付一定的抚养费即可,房产是不用分的。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下一篇
上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