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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的房子作为遗产该如何继承?

发布者:高连宇律师|时间:2018年07月19日|分类:婚姻家庭 |242人看过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有关规定,被继承人死亡时留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的内容进行继承,未留有遗嘱的,按照《继承法》有关法定继承的规定开始继承。对于法定继承,遗产应当按照顺位进行继承,无第一顺位继承人的,第二顺位的继承人开始继承。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第二顺位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当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进行代位继承。

       通常在实践当中,部分当事人易将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概念混淆。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因为某种缘故尚未实际取得遗产而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应继份额转由他的法定继承人继承。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2条中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他的合法继承人。"转继承不同于代位继承,两者的区别在于:

       (1)基础不同。代位继承是基于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事实而发生的,而转继承则是基于继承人后于被继承人死亡的事实而发生的。

       (2)继承人不同。代位继承只能是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而转继承人可以是被继承的晚辈直系血亲,也可以是被继承人的其他法定继承人。

       (3)适用范围不同。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而转继承既可以适用于法定继承,也可以适用于遗嘱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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