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连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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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北京高连宇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继承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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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是集體土地使用証,离婚后这个怎么分割呢?

发布者:高连宇律师|时间:2018年07月18日|分类:婚姻家庭 |281人看过

    咨询问题:我在1990年在中山買了一塊1700平方米的地,也砌了一棟三層樓的房子,寫的是夫妻2人名字,(都是香港戶口),當時辦理了集體土地使用証,在2009年我們離婚了,現在我想把土地分割,應該怎樣做好?

 

    律师解答:房屋是你们婚后共建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该平均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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