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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北京高连宇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继承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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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继承的房产,要不要作为离婚房产分割?

发布者:高连宇律师|时间:2018年07月18日|分类:婚姻家庭 |391人看过

    咨询问题:我父亲十年前去世了,他的名下有一套住房,现在过继在我的名下,我和老公结婚两年,以后离婚他会分得这份房子吗

 

    律师解答:您好,该房产是你们双方办理结婚登记之前,您继承来的房产,在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应该是您的个人房产,并且不随结婚时间的延长转变为共同财产。因此这种情况在离婚时,房产与您的丈夫无关,将来离婚不进行分割。而如果您们双方进行了财产约定,并且对该继承房产的归属约定为夫妻共有的,则离婚时按照约定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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