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连宇律师

  • 执业资质:1110119**********

  • 执业机构:北京高连宇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继承离婚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离婚后,前夫拒绝妻子探望孩子的,怎么办?

发布者:高连宇律师|时间:2018年07月17日|分类:婚姻家庭 |493人看过

    咨询问题:您好!我想请问一下我与前夫离婚后抚养权给了对方,但对方现在以各种理由拒绝孩子接我电话,不让探望孩子,我应该怎么办?

 

    律师解答:您好,未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享有探望权,这是一种法定权利,对方不得阻拦,如果您前夫阻拦的话,您可以起诉要求您前夫协助您行使探望权。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