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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连宇律师
执业资质:1110119**********
执业机构:北京高连宇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继承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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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高连宇律师|时间:2018年07月17日|分类:婚姻家庭 |414人看过
咨询问题:我是在孩子一岁半的时候通过起诉离婚的,法庭判的是一个月可以看一次孩子,可是从离婚以后我前夫家就不让我看孩子,直到孩子上了幼儿园我才去学校看的,他们家知道我去看孩子就又去找学校找老师告诉老师不让我看孩子,我也去法庭问了,可法庭的人说就算通过执行庭也执行不了,我该怎么办呢?
律师解答:您好,不抚养一方享有探望孩子的权利,如果您前夫家继续不让您看望孩子的话,您可以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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