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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连宇律师
执业资质:1110119**********
执业机构:北京高连宇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继承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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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高连宇律师|时间:2018年07月12日|分类:劳动纠纷 |978人看过
咨询问题:婚后女方用自己工资买房,写女方的名字,请问不属于婚后共同房子?
律师解答:您好,一般来说,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屋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的,但是如果能够证明购房款是一方婚前个人财产,那么所购买的房子也属于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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