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问题:律师你好。我(男方)在父母的资助下于2015年4月购买了一套房产,当时合同都是我的名字,首付30万,还有20万公积金贷款。公积金于2016年一月开始还款。装修费都是男方出的。2016年3月我结婚领取了结婚证,计划是公积金夫妻共同还款。直到现在房产证还没有办理。我想请问律师现在办理房产证如果写上妻子名字将来如果有意外情况会把房子平分吗?怎么样才能既能写上妻子名字,又能明确这个房子的产权大部分归男方
律师解答:您好,依据你的问题描述,这里需要和您解释一下,该房产是您的父母支付首付,是在婚前购买,那么该房产属于您的婚前个人财产;对于2016年3月之后,您结婚,那么婚后您与您的妻子共同还房款以及房产增值部分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购房合同中只有您一个人的名字,那么申请产权证书的时候建议您的名字填写在产权所有人一栏,您的妻子名字写在房产共有人一栏,如果婚后没有特别约定并不影响您对该房产的大部分所有权,如果为避免之后发生纠纷,建议您保留好相关购房合同、父母支付房屋首付的流水账证明以及您与您的妻子婚后共同还贷的证明材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