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问题:我是个全职妈妈无经济收入,孩子现在十个月。如果离婚孩子会因为我没收入判给对方吗?如果会,我要如何争取?如果不会而是判给我,那孩子两岁之后是不是抚养权又归对方了?
律师解答:
1、一般情况下,孩子的抚养权可以由双方协商一致决定,达不成协议的,可向法院起诉。 另,《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2、按照《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二条规定,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根据您的描述,只要不是您主动放弃履行抚养义务或者前诉第1款里包括的情形之一的,一般2周岁以下的子女随女方抚养。 2周岁以上的子女抚养,若男方再主张的,考虑到您的情况,建议可以从上述第3款第(2)种情况去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