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连宇律师

  • 执业资质:1110119**********

  • 执业机构:北京高连宇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继承离婚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结婚前答应赠与的房产,离婚后可以要求分割吗?

发布者:高连宇律师|时间:2018年07月09日|分类:婚姻家庭 |600人看过

    咨询问题:我准备和男方离婚,结婚前他父母写了像同意书样的转让书,就是我们结婚后一年会把房子转到我和他名下,而且房贷由他们还清,我们不用还房贷。但是四年了他父母一直没实施。现在我和男方感情破裂要离婚。他爸爸说什么把我们全赴走,房子他现在不同意给了,让我去法院,离婚什么都没有。我想知道是他爸爸说的那样吗?

 

    律师解答:您好,首先一般的赠与合同在尚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时候是可以任意撤销的,只有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正常情况下才不能撤销,所以对方父母虽然答应赠与您们房产但是如果尚未办理过户登记的话,对方的父母不赠与您该套房产是可以的。

    其次,如果您要离婚的话,对于夫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是可以要求平分的。因此您可以向法院要求对离婚财产进行分割。

    除此之外,离婚案件还涉及到抚养权的归属等问题。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