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问题:您好:我老公在外面养了小三,他把家里所有东西都拿走了,包括车房手续,他在外面包活把家里积蓄都拿走了。现在他不离婚,他跟那人住外面,楼房也给那女人了。(家里所有一切都是我们挣的,我们结婚时一无所有)请问我该怎么做才能分到我该得的?我可以要求他付起诉费么,我没有。谢谢
律师解答:您好,如果您所描述的这些财产是您们双方在夫妻存续期间共同赚取的财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您有权在离婚的时候要求平均分割财产;另外,对于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人民法院决定。因为离婚案件是根据当事人双方的感情是否破裂而判决的,胜诉方不一定无过错,败诉方不一定负主要责任,因此由人民法院案情和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决定。
诉讼实践中,经常是这样的:先由原告预付诉讼费,如判决离婚,一般是由双方分担;另外,法院也有权决定,有过错的这方多分担点诉讼费用,没过错的一方少分担点诉讼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