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连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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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北京高连宇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继承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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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音能作为证据使用吗?

发布者:高连宇律师|时间:2018年06月27日|分类:人身损害 |480人看过

    咨询问题:录音的内容是他承认了和别人有关系,能作为证明一方存在过错的证据吗?他要怎么赔偿?

 

    律师解答:在分财产的时候,您可以要求多分,具体如何算,你们之间可以自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去法院起诉处理。根据婚姻法规定,因一方“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的另一方依法享有赔偿请求权。您丈夫在外与人同居的,您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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