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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继承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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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婚姻法46条以外的情形要求损害赔偿的,法院会不会支持?

发布者:高连宇律师|时间:2018年06月26日|分类:人身损害 |496人看过

    咨询问题:我以婚姻法46条以外的情形要求损害赔偿的,法院会不会支持?

 

    律师解答:您好,法律规定婚姻一方当事人有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等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即如果您没有过错,而对方出现过错导致你们的婚姻关系解除,那么您可以向法院请求对方支付物质或者精神损害赔偿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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