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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翁为争遗产砍伤儿媳获罪4年

发布者:江前娅律师|时间:2016年11月03日|分类:婚姻家庭 |535人看过

 冯某某的儿子生前经营一家公司,通过数年的打拼,积累了数千万的遗产,因身体原因突然去世,未留下任何遗言,给家人留下了巨额的遗产,也给家人留下了无尽的悲伤。

  冯某某的儿子与前妻生育一女儿,现已满18周岁,后与陈某结婚,面对遗产如何分配、冯某某老夫妻俩、前妻女儿、陈某三方开始了一场持久的争夺战。

  2013年1月16日上午9点多,冯某某在昆山市千灯镇某公司办公室内再次与陈某发生争执,后冯某某用事前准备好的菜刀欲将陈某砍死,后因他人阻止而未得逞,造成陈某的头部有多处砍伤。

  经法医鉴定,陈某因外伤致头部裂创四处,已构成人体轻微伤。

  昆山市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冯某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权利,致一人轻微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冯某某已着手实施的故意杀人犯罪,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而犯罪未得逞,属犯罪未遂,依法予以减轻处罚。

  冯某某当庭自愿认罪,且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据此,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

  面对判决结果,冯某某流着悔恨的老泪说道:“现在我想明白了,钱对我一个七旬老人有什么用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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