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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离婚房产纠纷劳动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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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诉孙某买卖合同纠纷案

发布者:江前娅律师|时间:2016年10月29日|分类:合同纠纷 |450人看过

(一)基本案情

  2011年10月25日,王某在孙某位于某商场的经营场所购买了一部诺基亚手机,价格为1180元。同时,孙某向王某出具一张购货单据,其上写明了手机型号、单价及数量,并载明“保原装、假一赔十”。经鉴定,王某获悉该手机为假冒产品,故诉至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请求判令孙某按照“假一赔十”的承诺支付赔偿金11800元,并支付鉴定费260元。

  (二)裁判结果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要求孙某支付赔偿金11800元、鉴定费260元的请求于法有据,故判决支持了王某的诉讼请求。孙某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2年4月18日,二审法院判决维持原判。

  (三)律师意见

  诚实信用是民法通则规定的一项基本原则,孙某为促销商品而承诺“假一赔十”是一种合同行为。王某决定购买该商品,买卖合同成立,该承诺连同合同其他条款对经营者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孙某向王某作出了“假一赔十”的承诺,应该依约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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