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描述
江苏镇江拆迁系列:被绳之以法的违法拆迁拆迁项目负责人
◆ 【案情概要】
前篇——暮然回首
2010年7月9日,北京凯诺律师事务所王振嵩律师在中国征地拆迁法律维权中心的办公室接待了专门乘机抵京的镇江润州区企业家奚某。
镇江市为实施青山绿水工程即跑马山环境综合整治项目需拆迁包括该区朱芳路北侧的奚某厂房,拆迁方给予奚某的补偿只选择货币补偿,不能选择产权安置。而按拆迁方提供的货币补偿金额在被拆地块附近所能购买的住房面积仅为被拆面积的一半左右。如此荒唐的拆迁补偿,另视公平合理为处事原则的企业家奚某难以接受。
◆ 【办案掠影】
经多方探寻,奚某在了解了数家律师事务所后,决定将涉案金额3000万元左右的本次拆迁案委托北京凯诺律师事务所王律师。
面对迫在眉睫的强拆,王振嵩律师慎重研究后选择以直接起诉的方式阻止强拆,从而达到以时间换空间的目的。
对拆迁许可证提起诉讼后,被告所提供的证据中并不包括用地批准文件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被告以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代替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以土地局出具的“用地手续正在办理中”的证明代替了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对颁发拆迁许可证严重欠缺实质要件的情况下,法院面对的只能是撤销颁发的拆迁许可证,王振嵩律师又启动了中止裁决程序,以阻止强拆。
◆ 【律师说法】
在拆迁许可证欠缺实质要件的情况下,动摇的必然是拆迁许可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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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征地系列一:江西吉安农用菜地维权侧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