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雯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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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浙江君策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法律顾问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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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诱惑,得自由

发布者:谢雯珉律师|时间:2016年01月14日|分类:法律顾问 |725人看过

今日在车上看一则公益广告:一个老人钓上一只鱼,然后放回水里,鱼儿在水里看到那个藏着鱼钩的诱饵就游开了。这则广告的结语是:拒诱惑,得自由。

这句话让我想到执业以来,遇到的种种关于诈骗咨询,如:好声音中奖,按照要求填完身份证、银行卡之类等重要信息后,然后说就要保证金多少,如果不给的,就开始各种恐吓、威胁,说是北京某某法院的法官、什么要收到传票、违约金5万等等,利用很多人不了解法律和司法工作的人的现实状况,各种威胁,妄图诈骗几千块钱甚至几万。

类似的还有网上申请什么贷款、申请完要打保证金;还有广西很多的连锁经营、纯资本运作这些东西,说白了就是传销。都说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但是还是有人轻信中奖、一本万利这样的欺诈说法,结果轻则被骗几百,几千块钱,重则会涉嫌组织、领导传销罪,好处没捞到,却损失不少。

看视轻信,无知什么得,其实根本原因在于人的贪欲,使得他们无力抵抗诱惑,最终被骗钱,甚至会涉及犯罪。

如果每个人都坚信天下没有免费午餐,更不会明白无故掉馅饼,克制内心的贪欲,就可以抵制诱惑,获得精神和物质的自由,甚至是人身自由、

有时也有点无奈,当事人会事后咨询律师,但事前却选择轻信,但是那时已经被骗,损失很难补救,再咨询律师往往也是无聊回天。与其事后咨询妄图弥补损失,不如事前咨询把控风险,避免损失。

作为一名经常接受到这种咨询的律师,经常感到无奈,能理解人的贪欲,却无法接受他们被贪欲蒙蔽双眼,丧失辨别是非对错的思考能力。

因此,本律师在此发表随便提醒大家,克制贪欲,拒诱惑,方能得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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