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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有效辩护

作者:董志强刑事辩护团队时间:2021年03月27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568次举报

2020年10月10日国务院“断卡行动”以来,相关部门严厉打击非法买卖电话卡、银行卡用于电信网络诈骗及其他相关违法犯罪活动,帮助转移资金类刑事犯罪爆发,目前全国各地司法机关对此类案件定性、处罚尺度呈现差异化,尺度并不统一,在刑事司法实践中,北京、河南等地基本上将此类行为定性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处罚相对较轻。江苏省对于此类案件基本上认定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处罚力度相对较大,辩护律师在办理此类案件阻力和难度也较大,但往往在这样的大环境中更能体现出专业刑辩律师的专业度和逆境中办案坚韧不拔的韧劲、狠劲。

近年来,我律师团队办理了大量的帮助转移资金类刑事案件,在此结合所办案件,谈谈关于此类案件的一些想法和感受。

一、此类案件有以下特点

  1、转移资金流水金额大,来钱快;

  2、持续时间短,长则几个月,短则几天甚至几个小时;

  3、转移资金大部分都会在凌晨以后夜间,具有一定隐蔽性;

  4、犯罪嫌疑人存在侥幸心理,对自己行为的法律后果认知不足;

  5、虽来钱快,但一般获利并不多,但后期判处的刑期并不少,反差较大。

二、此类案件如何有效辩护

我们发现公安机关前期刑事立案的罪名很多都是按照上游犯罪的罪名来立案,比如诈骗罪、敲诈勒索罪等,与上游犯罪系共同犯罪,这无疑对犯罪嫌疑人来讲是极为不利的,而且总体来讲此类案件取保概率较低。对于此类案件如何有效辩护,做到取保候审、判缓刑?笔者认为,第一,应当及时与犯罪嫌疑人沟通关于主观明知问题,是否明知转移资金系诈骗等犯罪行为所得、是否明知实施上游犯罪人员实施诈骗等犯罪行为而提供帮助,帮助转移资金,这一点很重要,关系到此罪与彼罪问题。如果不是明知,与上游犯罪之间没有犯意联络,根据共同犯罪理论,与上游犯罪人员不成立共同犯罪,通过与办案人员沟通、交涉,将原诈骗罪、敲诈勒索罪等较重罪名变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等较轻罪名。第二,根据家庭经济情况可以进行退赔并争取受害人谅解。虽然此时的犯罪嫌疑人并没有实际取得受害人的财物,是否具备退赔资格也尚存争议,但是为了能够取得良好的辩护效果,争取取保候审,完全可以进行退赔,而且动作还要快,往往一个案件不止一名犯罪嫌疑人,你能想到的,同案其他犯罪嫌疑人也能想得到。如何退赔,退多少,具体工作交给专业的刑辩律师就可以了,家属配合好就可以了。退赔谅解是为取保候审创造条件,铺平道路,退赔成功并取得受害人谅解,取保候审已经成功一大半。第三,一旦取保候审成功,后期在审查起诉阶段、一审阶段与检察官、法官保持良性互动,我相信判实刑比判缓刑都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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